時間:2020-03-30 來源:水利部 |
2020年3月6日,水利部以水總【2020】33號文印發(fā)了《水利工程勘測設計失誤問責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?!掇k法》以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》等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為依據(jù),結合了水利工程勘測設計實際,適用于初步設計批復后的水利工程勘測設計失誤問責。《辦法》明確了水利工程勘測設計失誤的分級標準和問責標準,將實現(xiàn)水利工程勘測設計失誤問責的制度化、科學化,進一步將壓實勘測設計責任,促進勘測設計質量不斷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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